赣州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66

  一、赣州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申请,仅支持前台申请。


  受理,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办理。


  审批,审批通过后,短信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贷款合同办理抵押。


  放款,符合放款条件的,轮候放款。


  二、赣州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