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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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是以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补偿的,满一年的话就补偿一个月工资,满两年的话就补偿2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算工资补偿支付。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2、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三、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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