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十天之内不提供材料要怎么办呢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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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鉴定十天之内不提供材料要怎么办呢


  1、申请工伤鉴定后,申请人10天内不提交申请材料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不予鉴定,驳回申请人的工伤鉴定申请。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二、工伤鉴定结论怎样作出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明材料。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需要用人单位提交有关举证材料的,制作《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送交有关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单位对伤亡事故的意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拒收《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或超过规定时限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4、对材料充实、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结论,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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