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77

  一、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


  正在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


  二、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多久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五、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六、鸡西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地点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康新路92号鸡西市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1-3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