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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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单位与自贡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告知个人可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低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上海失业保险怎么领取以及领取条件。


  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方法


  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


  5、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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