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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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1、《劳动法》中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意思就是,工资的给付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每个月按时,并且数额要足够的给付工资,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克扣员工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被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1、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被拖欠工资后,员工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立即支付拖欠您的工资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2、除了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外,如果员工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明确证据,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3、员工还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直接受理的,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而且,如果员工仅是劳动报酬问题的争议,涉及的总金额又没有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合计金额,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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