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申领应该要提供哪些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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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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