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导语: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 2、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 3、公积金贷款条件
- 4、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 5、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 6、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文件;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全体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满半年缴纳两年公积金;
3.所购自住住房符合国家、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要满足第二部分要求);
一共九条。
4.所购房屋首付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
5.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信誉良好;
6.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
7.借款人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
8.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法律法规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1、有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3、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购房人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下七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借款申请人的省公积金在长沙缴存;市公积金在湖南省内缴存(包含武汉、广州、深圳、南昌、贵阳、合肥、北京、上海);
2)贷款申请日前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近期);
3)目前在正常缴存状态;
4)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
5)申请人家庭所有房产少于2套;
6)申请人及配偶征信没有不良
7)市公积金除贵阳、北京以外,其他省外异地城市借款人需为长沙行政区域户籍,其中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只可用于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
二、如何确定最长贷款年限?
以下三方面计算后取低者为最终能贷款的年限:
1)按借款人年龄计算贷款最长时间,市公积金男性60岁(有干部证明可贷款到65岁)-男借款人年龄,女性50岁(有干部证明可贷款到55岁)-女借款人年龄;省公积金男性65岁-借款人年龄,女性55岁-女借款人年龄;
2)市公积金最多贷款30年,省公积金最长贷20年;
3)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贷款年限会根据其月还款额相应缩短。
三、面签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买方身份特征的不同,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面签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买方成年,单身
(1)省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2)市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买方成年已婚
(1)省公积金:夫妻身份证原件、夫妻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配偶要到场;
(2)市公积金:夫妻身份证原件、夫妻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配偶要到场。
3、买方成年离异
(1)省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或法院终审判决书原件、户籍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不动产权证明,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原配偶不需要到场;
(2)市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夫妻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配偶不需要到场。
4、买方丧偶
(1)省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配偶死亡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户籍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权证明,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2)市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配偶死亡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公积金核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
3、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核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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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果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先贷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初审。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后,审查贷款人的资格、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提出意见。
3、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贷款人通过公积金中心方面的审查后,收到贷款承包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籍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向承包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4、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人必须按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但办理时产生的费用由贷款人自己承担。
5、等待公积金贷款的放贷。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贷款合同也生效,银行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指定的账户,将贷款收据发送给贷款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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