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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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以下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一、还贷能力


  (注:扬州市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


  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0.5-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二、房价成数


  计算公式=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四、贷款最高限额。


  (注:从2019年10月15日起,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


  (一)、按使用配偶额度


  计算公式=[(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0.5-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2、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3、从2019年10月15日起,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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