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不补偿的情况都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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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退员工不补偿的情况都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二、一般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被辞退不会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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