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86

  一、玉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是什么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情形的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机构咨询办理)


  1、认定为残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和《残疾证》;


  2、认定为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按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进行计算,年龄符合即可认定;


  3、认定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证书材料;


  4、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审核认定表》;


  5、认定为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按登记失业时间进行计算;


  6、认定为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及失地失海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相关证明。


  二、玉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节选)


  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