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如何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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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榆林市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如何办理


  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


  二、榆林市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三、榆林市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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