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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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鹰潭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二、鹰潭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鹰潭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携带材料来我局申请


  2.受理 符合变更登记条件,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


  3.实人认证 不需要


  4.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办理进程查询 即办件,现场办理完毕,有疑问可现场咨询;或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7.办理结果 变更保险待遇


  8.送达方式 无需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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