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积金提取去哪里(2023年最新解答)
导语: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湖南公积金提取去哪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湖南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2、长沙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3、湖南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4、长沙公积金提取办理地址一览
- 5、湖南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
湖南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湖南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湖南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登录“手机公积金”APP首页,点击“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选择提取类型;
2、按照提取类型上传相关所需资料,提交中心审批;
3、提交中心审批后可以在“业务办理”页面“待办”中查看办理进度,中心系统后台会在1~3个工作审批完成,审批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告诉申请人。
二、湖南公积金提取材料
1、符合提取要求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2、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拓展知识:支付宝怎么查公积金
1、打开支付宝App,点击首页的「城市服务」;
2、进入更多服务之后,点击找到城市服务,点击城市服务进入,再点击「公积金」;
长沙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长沙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湖南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总体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具体如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长沙公积金提取办理地址一览
; 办理地点
1雨花区管理部:雨花区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
2岳麓区管理部: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2楼北厅(市政务公开大厅内)
3芙蓉区管理部: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601-1号锦泰东环国际二楼
4开福区管理部: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二手房交易中心四楼)
5天心区管理部:天心区新姚北路399号博林阔寓4楼
6望城区管理部:望城区高塘岭望城大道98号
7长沙县管理部:长沙县星沙镇开源鑫阁银都3栋2楼
8浏阳市管理部:浏阳市圭斋东路14号
9宁乡县管理部: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路92号
10铁路分中心: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601-1号锦泰东环国际二楼
办理时间
每周一、二、三、四全天,周五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所需存折/卡
职工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需保留100元以上的余额。提取须持缴存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办理:
-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管理部持交通银行卡或存折;
-岳麓区、开福区管理部持建行公积金龙卡;
-望城区、长沙县管理部持交通银行或建设银行的卡或存折;
-浏阳市管理部持建设银行卡或存折;宁乡县管理部持交通银行卡或存折。
代办证件
-配偶或同一户口薄内直系亲属(如父母)代办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同一户口薄内)。
-专管员代办需双方身份证、专管员证。
湖南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
法律分析:职工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要向单位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单位核实通过,符合法定条件会出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上述审批表和提取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存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住房公积金。通常情况下,职工离职后,在本地再次就业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然后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离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一般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第一,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手续与职工本地再就业办理方法基本相同;第二,对于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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