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医保制度日益完善,生育保险也越来越普及,但是人们在交纳生育保险金的时候,大多只看到了自己交纳了多少费用,而很少有清楚的知道为什么我们要交纳这么多,以及生育保险的交费依据是什么。其实大家想要知道自己应该交纳多少生育保险费的话,可以在网络上找一款生育保险计算器来自己计算一下。下面我们就来讲解下生育保险的交费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
生育保险的计算公式
所有的保险都可以用一个或者几个计算公式来表达,生育保险也不例外。那么生育保险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呢?
生育保险其对应的计算公式为: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这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是由:缴费基数×产假时间计算而来的,而缴费基数是指的上个年度内的职工平均收入作为计算依据的。而生育生活补贴则是由一个固定数额组成的,这种补贴各地可能都不一样。
生育保险的具体计算方法
由于各地的相关规定和经济条件不一样,所以生育保险的计算方法也不一样,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和事业单位是由财政拨款,所以是按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为基数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按照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百分之零点四来由单位缴纳。
方法二: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缴费比例:所有企业以及自收自去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们和民办非企业单等在职职工需要,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百分之零点八来缴纳生育保险。
方法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所谓灵活就业人员就是指不是全日制工作或者是临时工作等以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按其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基数来计算生育保险费,按其百分之零点四的比例来缴纳生育保险费。
在知道这些计算方法之后,我们就可以去找一款专业的生育保险计算器去计算一下我们可以生育保险的缴费情况了,很多专业的保险网站上有提供这种计算器。
生育保险在计算交费的时候应注意的问题
生育保险在计算的时候使用的基数,是以在职职工的上个年度十二月个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一十作为交费基数,新进员工或者调入员工的缴费基数,是按其实际工作来计算的,但是不能低于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一个省的缴费基数的核定是在全省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发布出来后进行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缴费工资必需按照国家统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把工资总额所列出来的各项工资统计起来。而确定缴费工资是需要对职工的工资总额进行统计。
生育保险计算器使用案例
经过上面的介绍,可能大家对计算生育保险交费比例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我们用实际的案例来深入讲解下生育保险的计算。
由于生育保险的计算各地都存在差异,所以我们只能以一地为例,现在就为大家讲解上海市的生育保险具体的计算方法:
上海市现行的最低生育生活津贴基数是2892元,其生育保险一共可以领取到的生活津贴为2892*3=8676元。而一般生产的生育医补贴为3000元,一共可获得11676元。如果是非晚育剖腹产,其可获得的保险金为:2892*3.5=10122元,也可以加上3000元的生育医疗补贴,一共可获得的保险金为:13122元。再或者是晚育顺产,那么就可以获得生育保险金:2892元*4=11568元,也是可以再加上3000元的生育医疗补贴,一共可以获得14568元。最后一种情况是晚育剖腹产,这种情况可获得2892*4.5=13014元,同样是可以再加上3000元的生育医疗补贴,一共可以获得:160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