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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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昌公积金提取流程
1.缴存职工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中心营业网点;
2.中心营业网点柜员接收申请材料;
3.中心营业网点柜员审核申请材料无误;
4.符合提取条件的,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储蓄卡(折);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告知职工无法办理的原因。
二、宜昌公积金提取地点(西陵区)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交汇处),710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2楼大厅C区、D区综合窗口。
三、宜昌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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