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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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许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5%;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0%;


  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0%;


  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


 二.许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报销比例


  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脑瘫、血友病、高血压Ⅱ期、慢性糖尿病并发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Ⅱ级心衰、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结核病。


  报销比例: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透析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5%,其他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三.许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1.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为30%;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25%;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20%。


  许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自购药品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到境外就医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


  6.工伤、职业病;


  7.女工生育;


  8.流氓斗殴;


  9.酗酒致伤;


  10.交通肇事;


  11.他人故意伤害;


  12.医疗事故;


  1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包括美容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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