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收费标准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63

  一、温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温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


  (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三、温州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第二十一条


  (七)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