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办理在哪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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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宁德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办理的地点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综合窗口(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政府大楼后侧)


  二、宁德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根据申请事项的法律法规和实施规程,审查是否属本单位职权,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主体是否适格。


  2、审查与决定,根据申请事项的法律法规和实施规程,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根据审查标准,提出审核意见。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出具决定文书。根据决定出具文书。


  三、宁德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以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


  第三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的,经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认定后,按规定予以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条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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