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有哪些
一、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有哪些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住院费用收据、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出院小结、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并在每月5日前,各个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每月的5日到10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之后每月的12日—15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次月上旬,区医保办事处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1、申报结算资料
住院结帐发票并盖章;医疗保险卡;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并盖章;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并盖章;出院记录并盖章;手续完备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2、结算
如果参保人是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可以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社保中心结算报销。需要注意的是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1日起恢复报销。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支付。
门诊大病主要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限肾移植)、重症尿毒症和白血病。
好多医院目前居民医保卡报不了门诊,是因为医院和当地医保中心没有联网,联网以后就可以将部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了。针对目前这种未联网的状况,只能持相关有效票据到当地医保中心报销了。
1、居民医保所对应的医院见各地市的相关规定,当然根据各医院的级别不同,起付标准也不一样。一般居民经常就医的大小医院都可以报销居民医保。
2、对于同一种药物,各医院的报销规定应该是一样的。药物报销也应该是公开的,药价统一调整。
3、参保对象要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医疗费报销比例因医院为几级单位及参保人是在职还是退休、参保了多少钱等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居民医保只对住院费用进行报销,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如符合特殊病种确认标准,可向劳保部门申报,经相关部门鉴定为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才可享有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