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在哪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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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在哪办理


  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1层


 二、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受理条件


  1、重新就业的;


  2、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培训和介绍就业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 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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