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什么样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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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什么样的?


  (一)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什么样的


  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 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最低缴存基数2030元,最高缴存基数33765元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因此本次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6753元的5倍,即33765元


  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则本次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030元。


  3、值得注意的是,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以该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则以最高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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