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通怎么提取合肥公积金(2023年最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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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合肥公积金怎么在手机上提取
- 2、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
- 3、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 4、合肥公积金提取地址在哪里
- 5、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合肥公积金怎么在手机上提取
法律分析:通过电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
只要你符合一定条件,个人就可以直接在网上提取公积金。
目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主要包括单位事项、个人事项两大类,共28项。其中包括9项单位功能,19项个人功能,分别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网上汇缴管理以及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房提取、信息查询等服务事项。
对于单位而言,办理网上业务需用户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登录成功后,单位经办人员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个人账户转移、缴存基数调整变更、汇补缴等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对于个人而言,业务办理则需在安徽省政务网认证且认证等级必须达到中级(人脸识别等认证)及以上。
使用网上业务有两点情况提醒注意:单位用户如存在网上不能直接关联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网厅,原因是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与管理中心登记信息不一致,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修改,修改完成后进入省政务网公积金网上大厅,即可实现自动关联、正常使用;
另外,办理提取业务的缴存职工,提供的公积金联名卡必须为一类卡。需要注意的是,二类银行卡转账限额为一万元,超过一万元则转账不成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办理过程中已经出现过此类情况;确认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在徽商银行任意网点即可查询或升级;目前网上公积金提取暂只支持徽商银行公积金联名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第六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类型的提取。
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第二十条 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所需要材料:
一、如果房子为二手房
如果房子为自己名字的,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房产证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如果房子为爱人姓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爱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2、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上房子总价款必须为你分一定提取额度。
如爱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爱人所在单位提供《无住房公积金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5、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
6、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房产证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7、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上一次支取公积金所打入的银行卡复印件。
3、《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盖有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章原件,及复印件。
四、如果房子为商品房
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购房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贷款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5、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合肥公积金提取地址在哪里
合肥政务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合肥政务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肥政务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单位名称:政务区营业部
地址: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交通方式:901路、701路、148路、126路在五十四中站下车
办理业务: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蜀山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拓展: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相关的提取凭证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办理的流程
大家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去提取住房公积金,比如说关注,了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该中心中注册新的账号,填写相关的信息,并且进入公积金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的首页。这时就能够看到公积金账户余额与月缴存额,然后再点击屏幕下方的提取鉴定提取的页面,就可以看到教会的余额,点击提取就可以了。大家了解了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然后再去做就会觉得提取并不是那么难,以一种很简单的方式就可以完成该事项。
2.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大家也需要搞清楚具体的提取时间,提取的流程以及提取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有哪些防止自己没有将这些事情追到,而影响到接下来的整个提取,也给自己带来了一定的麻烦,而导致无法交住房公积金给提取出来,影响到之后的正常使用,给自己带来购买福利。
上述所说的也就能够让大家了解关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如果自己对相关的事项并不清楚时可以咨询一下壹人事平台,该平台的官网上对各种信息都有非常清楚的罗列,能够让大家清楚的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办理,并且能够达到很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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