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在我国所有的劳动付出中,我们都是会得到相应的报酬的,其中比较常见的发放方式就是对于工资的发放了,那么在我国的工资管理体系之中,工资报酬是如何给付的,给付的时候我们应该按照什么样的范围进行支付。
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关于企业如何制定工资范围和工资标准
首先了解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然后列出拟设置的岗位及岗位要求,据此进行调研当地同类企业工资的情况(含奖金\五金一险),一般是多少,工资设置时要考虑职务(职业资格),职称,文化程度,工作时间长短等因素.这样详细调研后编写报告,提出本公司工资分配建议方案,提交领导决策.
工资的标准计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的存在不仅仅是每个人的劳动所得,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工资的存在更是用以维持这个家庭基本运行的重要资产之一,所以说,在我们工作之后却没有办理拿到属于自己的报酬的话,我们也应该改积极的维护属于我们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