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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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


  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类: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住房类:


  1.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 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3.退休类;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注: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


  3. 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4.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提取材料


  1.长沙住房公积金开发商商品房提取材料


  2.长沙住房公积金二手房、拍卖房提取材料


  3.长沙住房公积金保障类住房提取材料


  4.长沙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材料


  5.长沙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提取材料


  (均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6.长沙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7.长沙住房公积金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一、 可全额提取


  1.职工离(退)休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 可部分提取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自住住房的计税总额(不含住房补贴金),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出的房租;可提取额计算公式为:月房租-家庭实际月收入×15%。提取金额至百元。


  4.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自住住房的计税总额(不含住房补贴金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6.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7.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工程合同、付款凭证;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8.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9.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应保留不低于贷款额度的10%。以后每年可以还贷提取,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金额。


  10.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至百元


  11.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治疗费用,提取至百元位。


  12.遭受重大灾害的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得超过的个人负担的重大灾难实际损失,提取至百元位。


  提取时间


  1. 租房类提取时限


  提取时限:可自租房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租期每满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2. 购房类提取时限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提取;


  (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


  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3年内提取;


  3 .长沙住房公积金其他类提取时限


  4.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全国统一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可以到账,遇节假日顺延,直接用住房公积金卡到ATM取款机提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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