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公积金怎么发放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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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黄石公积金如何缴纳
  • 2、公积金每月几号发放到卡上,有规定吗。
  • 3、公积金贷款怎么发放
  • 4、湖北黄石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需要什么条件?
  • 5、黄石公积金提取什么时候到账
  • 6、2022年黄石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公积金怎么提取

黄石公积金如何缴纳

黄石公积金怎么缴纳

单位应到公积金管理指定服务网点领取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的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1、开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到住房公积金部办理开户登记,核准后,设立单位账户。

3、承办银行为开户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

4、单位凭《住房公积金汇缴通知书》,到承办银行办理缴款续;

5、承办银行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由单位发给职工。职工可凭卡查阅个人缴存、提取、结息、余额等情况。

单位缴纳公积金比例

1、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公积金每月几号发放到卡上,有规定吗。

公积金每月到账的时间根据你公司现金支付或者转账支票支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进行计算,你可以在你发工资的5天以后查询。

回答:

一般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每月到账的时间需要根据你公司现金支付或者转账支票支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进行计算,你可以在你发工资的5天以后查询。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规定,每个公司都不同,时间并不统一,若延迟,且公积金中心也无硬性规定。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和其他城市企业、事业单位、非政府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条例》,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缴纳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一些城市出台了一些措施,允许患有严重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从公积金中提取资金用于紧急救济。

2014年,三部门下发文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费用,以减轻贷款工作者的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后利率为1.50%。

从7月1日开始,2017年,全国所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处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替代平台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长途转移和替代颁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住房和发展。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实现“网络化”,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和置换。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置换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取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通知》,作为住房公积金和贷款业务收缴的要求。

公积金贷款怎么发放

公积金贷款需要委托银行发放。贷款的发放必须是银行才有的资格,而公积金不是金融机构不具备发放贷款的资格。

公积金负责对贷款人资格的审查,银行负责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公积金中心收取贷款的利息等增值收益作为管理费用以及付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利息、银行手续费等,由于贷款具有风险,风险准备金也要从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比例提取。银行要发放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取得承办权之后才能接受委托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批后,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同时将委托贷款基金划入银行的住房委托贷款基金账户。银行凭“委托放款通知书”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办理抵押手续、贷款划付手续。发放完贷款,承办银行向客户提供回单,并将有关放款资料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的放款流程为:

1、提交资料: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审批: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

4、缴费: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

5、材料传送: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湖北黄石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需要什么条件?

湖北黄石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需要哪些条件?众多问题一直是购房者所关心的,以下是具体操作程序。

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程序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和效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借款人基本条件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购、建、修住房)的境内职工,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黄石市(包括大冶市、阳新县)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建、修住房合同(或协议)或自建大修住房批准文件;

4、所购、建、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有资金不低于全部价款的30%或50%;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险或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或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咨询

1、借款人持购、建、修住房证明材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证明,到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或大冶办事处、阳新办事处(以下简称"贷款管理部门")咨询、申请、登记。

2、贷款管理部门受理人员审核借款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对符合借款条件的借款人发给《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受理申请借款人根据要求将填写好的《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连同以下证明材料交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门: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提供原件)。

3、购买住房的,应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住房的须提供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二手住房评估价的50%)的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自建、大修住房的自有资金不低于50%(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抵(质)押物清单,所购房屋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具备评估资质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借款担保的书面文件及资信证明。

7、贷款人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复印件与复件相符的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由借款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确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原件退还借款人。借款人应与经办人当面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手印。

四、贷前调查经办人员对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核实,主要内容有:

1、借款人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2、借款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的真实用途、贷款额度、期限是否合理;

4、对借款人或保证人提供的抵押、质押物进行现场勘察、核实;

5、对借款人社会信用状况进行调查。查明是否存在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恶习;

6、对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其偿还能力进行评价。

五、贷款审批

1、经办人员经过对借款人认真调查、核实后,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提出贷款额度、期限、担保方式等建议。

2、贷款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经办人的初审意见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评估认定,签署意见后提交贷审领导小组审批。

3、贷审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形成结论性意见。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审批人)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终审意见。

4、经办人员及时将审批意见通知借款人,并向受托银行签发《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对同意发放贷款人,办理贷款手续;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说明原因,将相关资料退还借款人(贷款经办人员自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和符合贷款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

六、签订合同

1、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2、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

3、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用房屋抵押的借款人同时应办理房屋财产保险。

4、抵(质)押登记办妥后,抵押人应将《房屋他项权证》或出质登记证明交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门保管。

七、委托放款

1、贷款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按照年度贷款计划,本着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在哪个银行和有利还款的原则,向受托银行签发《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计划调拨单》(一式三份),经贷款审批人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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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积金提取什么时候到账

黄石公积金提取什么时候到账

黄石公积金提取什么时候到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并通知申请人,黄石公积金提取什么时候到账。

黄石公积金提取什么时候到账1

“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时间大概需要三个工作日左右。职工提取公积金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 银行开出转账支票。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黄石公积金提取什么时候到账2

黄石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提取基本资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的银行储蓄卡(折);

(三)申请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四)申请人为职工父母或子女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申明具结保证书);

(五)申请人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审批盖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黄石公积金提取什么时候到账3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核实签署盖章。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步骤二:

办理提取审核手续: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步骤三:

等通知: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四:

办理提取手续: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22年黄石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公积金怎么提取

很多黄石的小伙伴想要知道黄石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本文我帮大家整理了关于黄石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和提前方法。

一、黄石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书;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书;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二、黄石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总额的法规比例。其中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总额不包括车库(位),车库(位)与房屋在同一张契税发票上导致价值无法评估的,按10万元/个核定,计算贷款额度时应扣除。二手房购房总额以房屋增值税或契税发票中的成交金额、评估价值相比较低者为准;房屋为“子母套”的,购房总额以其中一套购房价款计算。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其土地性质为集体,使用房产作为抵押物的,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同一套住房申请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所有的权利价值。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可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可贷款额度=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之和×法规倍数。

职工账户月平均余额计算方式为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每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含一次性补缴)。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统一按照12个月计算平均值。

法规倍数按15倍确定,黄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本市公积金存贷比情况进行调整。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黄石公积金怎么发放的呀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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