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受理地点在哪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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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时间
受理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7楼02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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