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受理地点在哪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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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时间


  受理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7楼02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商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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