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购买自住住房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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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购买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哪些?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提取业务证明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业务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购买西安市辖区以外的商品房,需提供网上备案的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下同)的,提供购房合同、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征收)补偿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4.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无法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相关资料(无法提供房改部门批复资料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无法提供房改部门已审批楼栋分户价格表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5.购买拍卖住房的,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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