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如何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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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怎么规定
《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赣人社发[2017]42号)
第一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第(一)项“贷款对象”:省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以及上述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第二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中第(一)项“贷款对象”: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二、抚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的办理条件
省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和上述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以及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三、抚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理的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结婚证
5、就业失业登记证
6、经营场所自有或租赁合同
7、反担保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工资收入证明及扣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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