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异地的办理流程是在怎么样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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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异地


  一、申请条件:由于职工工作调转到异地,需要将之前在本地缴交的公积金转到新工作地点。


  二、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三、办理需准备的材料:


  1、异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接收证明。


  2、有效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公职人员调令等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由职工持上述材料到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


  2、中心柜员审核材料后,打印并出具结算票据,交职工到营业大厅内指定银行窗口办理电汇手续。


  3、银行柜员核对票据后,通过电汇将职工公积金转到异地公积金中心。


  五、办理地点:市内公积金账户,在市内任一办事处办理;县区公积金账户,在账户所属办事处办理。


  六、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间: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


  八、补充说明:


  1、电汇手续费由职工承担。


  2、管理中心在审核过程中认为对提供的材料或转移事实需要延伸审核的,职工应配合管理中心进一步审核或提供辅助性证明材料等工作。


  个人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入


  一、申请条件:职工将公积金从外地公积金中心汇入本地公积金中心,由本地公积金中心进行收款入账的业务。


  二、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三、办理需准备的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经办人办理: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


  3、转移人配偶办理: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接收单位为正常单位:


  1、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或配偶至单位账户所属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开具《个人公积金异地转入接收证明》。单位经办人办理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配偶办理需携带配偶身份证、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


  2、异地公积金中心根据《个人公积金异地转入接收证明》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办理公积金电汇手续。


  3、款项到账后,接收单位所属公积金中心直接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入账。


  (二)接收单位为公积金托管户:


  1、职工本人或配偶至托管账户所属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开具《个人公积金异地转入接收证明》。职工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配偶办理需携带配偶身份证、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


  2、异地公积金中心根据《个人公积金异地转入接收证明》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办理公积金电汇手续。


  3、款项到账后,托管账户所属公积金中心直接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入账。


  五、办理地点:职工账户所属办事处。


  六、办理时限:办事处自收到电汇资金银行入账凭证后当日办结。


  七、办理时间:市内办事处:8:30-16:00;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


  八、补充说明:职工可通过拨打客服电话、登录网站、前台人工查询方式查询异地转入公积金是否到账。


  以上就是关于大连市公积金转出异地和异地的公积金转入大连,需要注备的材料及办理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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