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11个法定节假日是那几个
一、国家规定的11个法定节假日
整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新年,放假3天(阴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阴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阴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响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响(15-34岁的人为青年)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响。
二、节假日薪酬
加班薪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对加班人员是一种尊重
法定节假日期间组织劳动者加班,应当依照不低于劳动者自己日或小时薪酬的300%付出加班薪酬,日薪酬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薪酬在日薪酬基础上除以8小时。
例:新年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薪酬核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薪酬=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薪酬=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21.75×200% 。
加班薪酬适用范围
经赞同实施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度的劳动者,在归纳核算工时周期内实践作业时间超越法定标准作业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自己小时薪酬标准的150%付出加班薪酬。假如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组织劳动者作业的,应依照不低于劳动者自己日或小时薪酬的300%另行付出加班薪酬。此外,实施不守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组织其作业的,也要依照不低于自己日或小时薪酬的300%另行付出加班薪酬。
三、带薪度假
1)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员工接连作业1年以上的,享用带薪年度假(以下简称年度假)。单位应当确保员工享用年度假。员工在年度假期间享用与正常作业期间相同的薪酬收入。
2) 员工累计作业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度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度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度假15天。国家法定度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度假的假期。
4)单位确因作业需要不能组织员工休年度假的,经员工自己赞同,能够不组织员工休年度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度假天数,单位应当依照该员工日薪酬收入的300%付出年度假薪酬酬劳。
5)工会组织依法保护员工的年度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