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的解决建议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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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目前已经开展了相关基金模拟运行测算,并已形成了方案初稿,拟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上报国务院。


  尽管不少用人单位也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由于此前的社保制度存在地域壁垒,员工的社保待遇流动比较困难。外来工到了退休年龄无法在务工地续保、退休的消息屡屡传来。对此,有的外来工无奈退保,拿回个人账户里的钱,单位代为缴纳的保险费都被当地社保部门“充公”。对于未交满最低缴费年限到了退休年龄或者变换务工地点的参保人来说,多年的养老保险金,可能就是一笔零存整取的银行存款(且拿回的只是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制度画地为牢,影响了千千万万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人社部已经形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初稿,参保人养老保险权利将实现全国漫游,体现了政府破解社保难题的决心。虽说各省市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但是有报道说,大部分地区仅止于制度或者通过很小比例的调剂金形式部分统筹,只有少数地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金省级统收统支,其他地区基本都是停留在县(市)级统筹阶段。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困难,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央和地方分别如何投入,参保人跨地域缴费、退休,地区之间利益如何协调,政策如何衔接,参保人缴费比例和退休待遇如何确定,权利如何保证。这些都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点与难点。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跳出了传统地域条条框框。参保人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可转移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这些制度可圈可点。笔者期待,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真正破除地域壁垒,切实保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帮助更多人实现老有所养的夙愿。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与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千差万别,养老保险参保办法与缴纳金额不同。意味着参保人在不同地区参保,退休待遇不一样。按照规定,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时,不仅可以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转移部分单位缴费。转移个人账户不难,但是单位缴费往往纳入了原参保地的社保统筹基金。单位缴费转移比例如何确定,是一个现实问题。如果单位缴费转移比例过低,既给参保人利益造成损失,也会加大转入地政府经费压力。但是,如果单位缴费转移比例过高或者全部转出,养老保险转出地也不会愿意。因为这笔钱已经纳入统筹基金。要转出地把已经吃进去的钱“吐出来”,势必会触动转出地的既得利益,谈何容易?


  这既需要转出地拿出诚意,体现责任感。也需要中央就这个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制定配套监管问责机制,避免有的地方社保部门人为制造障碍,架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惠民灵魂。当然,要真正提高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政策效率,除了国家从宏观层面进行顶层制度设计以外,尤其需要地方政府体现更多责任担当。


  解决建议


  1、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构建全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在于个人不缴费,责任完全由国家承担。不仅国家的负担较重,而且引起缴费人群企业职工的不满,形成新的社会不公平感。从养老金领取结果来看,上文已经述及,大部分退休职工只领取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领取全额养老金,造成了企业退休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的巨大差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攀比。因此必须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构成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形成全国不分单位性质,同级别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替代率相等的情形,进而减少人们的不公平感,增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2、调整养老金替代率政策


  在现有养老保险对老年人生活保障程度的设计中,政策制定者假设每位退休人员都有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能只是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较低。但现实是很多企业职工缺乏企业年金,更不用说储蓄性养老保险。2011年来,全国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为1577万人,当年城镇就业人数35914万人,参保率只有4.39%。因此,在设计养老保险替代率时,要考虑没有企业年金的退休人员。同时,替代率的设定也要考虑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开支需要,对过高的养老金进行限制或税收调节。


  3、优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政策


  自2005年起,中国已连续九年十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过十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也部分缓解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但这种调整在时间和比例上都不确定,是一种没有规律的临时调整办法。国家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要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但具体操作办法尚未出台。本文认为需要根据精算平衡原理,建立一个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联动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长效调整机制。


  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异地取现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7日发布消息称,从2014年8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而前2笔中每笔超过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笔之后的金额可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印发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通知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


  据介绍,8月1日实施时,仍通过银行专用存折、借记卡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在存折上和卡对账单上进行养老金标识。人社部等要求,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变更时,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的切换工作。


  从长远来看,打破户籍壁垒,把每一个人都纳入权利保障视野。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社保政策全国一盘棋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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