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如何提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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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五、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六、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七、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行为时间在购房合同生效后三年以内,或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办妥后三年以内的


  八、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行为时间在贷款期内,或贷款还清后一年以内的


  九、本人和配偶名下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面积在90㎡以下需要支付房租的


  十、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职工,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在两年内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两年内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被纳入兰州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十三、因意外事故,并经有关部门鉴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统筹安排支付房款的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种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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