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2023:上限21821元下限4250元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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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江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上限21821元下限4250元


  (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江苏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根据法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


  据介绍,以往江苏实行社会保险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要求,江苏已不再实行社会保险年度,而采取与全国绝大部分省份一样的自然年度做法,这也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做法相一致。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正常应当在省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全省相关工资数据后再公布。2020年度全国各省份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均未作调整,按照要求,从今年起各省份原则上应分两年将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过渡到正常标准。考虑实际情况,江苏分三年过渡:即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按3800元执行(实际应执行数为4100多元),2022年度缴费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实际应执行数预计在4500元左右),2023年将过渡到法定的标准。此外,由于江苏省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21年全省相关工资数据,明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参照往年增幅先行调整为21821元,待相关数据确定后再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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