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丧葬补助金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乐山丧葬补助金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7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8项 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二、乐山丧葬补助金领取所需材料
1、《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死者本人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本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如死者继承人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均不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中某一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如死者继承人不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中有一方无人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供养亲属的,申请人只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某1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继承人且继承人有多名、继承人间又无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供每名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
三、乐山丧葬补助金领取流程
1、如实填写丧葬补助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提供由所在街道开具的去世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信,(未成年子女去世不需此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3、职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认的主要扶养人单位发放丧葬补助费,并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签字的证明材料。
4、到人力资源处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