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的年限有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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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朋友问到关于公积金缴纳的年限有什么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住房公积金是否有缴纳期限?公积金缴纳期限为何?
  • 2、公积金年限是什么意思?
  • 3、公积金需要交多少年?
  • 4、公积金要交多少年
  • 5、缴纳公积金有年龄限制吗?
  • 6、住房公积金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否有缴纳期限?公积金缴纳期限为何?

住房公积金是目前出台的一项为公司在职员工谋取福利的政策。住房公积金由在职员工和其所在单位共同缴纳,具有一定的强制缴纳性。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也难免有其缴纳期限。那么,接下来本文就将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期限进行相关介绍。

住房公积金是目前出台的一项为公司在职员工谋取福利的政策。住房公积金由在职员工和其所在单位共同缴纳,具有一定的强制缴纳性。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也难免有其缴纳期限。那么,接下来本文就将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期限进行相关介绍。

住房公积金缴纳过程中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规定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对于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一部分住房公积金来说,是由其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相关职工所在的单位应当于该职工每个人发工资的5天之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由受托银行代替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需要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并发放工资之日起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

(3)在单位录用或者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单位应当自录用职工或者自与职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或变更登记,并且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相关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等相关手续。

(4)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相关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 登记,并且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相关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如果是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在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能为公司在职员工带来各种相关的好处。而这些好处的必要条件就是相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要准时进行缴纳。希望看完这篇文章之后大家能够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期限有所了解并且在接下来的生活中准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让自己因为住房公积金的不准时缴纳而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

公积金年限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公积金年限就是我们能够贷款的年限。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年限最长不能超过30年,即360个月,一般是在1到30年之间,并且不能长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积金需要交多少年?

交公积金没有年限要求。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即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买房贷款。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60万元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其他情况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要交多少年

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不同,没有有规定要缴纳多少年,只要符合条件单位都要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单位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缴纳公积金有年龄限制吗?

缴纳公积金有年龄限制。

因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不能交,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这些单位给职工办理的。这就决定了年龄不能超过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没有缴费年限的规定的,通常在员工退休后就不需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了,员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在退休后,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全部取出,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积金缴纳的年限有什么的全部内容了,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相关内容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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