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在校(园)学生怎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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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在校(园)学生怎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一、范围对象

  1.学生、少儿

  在市区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就读的学生、儿童。

  2.大学生

  本市市区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所需材料

  1.首次参保未满七周岁的儿童需提供一张1寸照片,七周岁以上的少儿需提供二张近期2寸白底证件照片;

  2.符合免缴条件的学生、少儿需提供相关的有效免缴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受理地点

  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

  四、受理时限

  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内法定工作日。

  五、政策依据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02号令)。

  六、注意事项

  1.未在受理时限内办妥参保手续的学生、少儿,不再受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2.学生、少儿在当年受理时限内办妥参保缴费(或免缴)手续后,方可享受次年度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3.首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新生,入学当年9月至12月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须于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结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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