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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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难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怎么扶持?《河南省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明确了在脱贫攻坚期内“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总体目标。

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对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扶贫标准线和低保标准线两线合一。

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带动等手段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改善救助供养条件,对失能或半失能的农村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完善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引导农村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险。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提高补贴标准,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社会的温度,取决于“底线”的刻度。为了落实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各项措施,方案提出,各地要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民生保障考评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健全机制,强力推进;要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使其切实担负起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要强化乡级政府的具体责任,使其切实履行好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议等工作责任;要加强社会保障经办队伍建设,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确保扶贫脱贫“不留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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