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办理地点在哪里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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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办理地点在哪里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的业务。


  流程如下:


  1、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在待遇审批窗口核定失业待遇


  2、单位或本人每月1-25日间的工作日持《申领待遇通知单》、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待遇发放窗口办理。


  3、待遇发放科开具《失业人员异地转移介绍信》(含回执)


  4、将填写准确完整的《失业人员异地转移介绍信回执》传真0451-84871990


  5、待遇发放科填写《外埠城镇人员失业保险金转移单》报送财务科,财务科按照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将失业金汇出办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并划转失业保险费用。


  二、办理依据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及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一并划转,并由转迁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需划转的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含按月发放的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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