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和合同不符社保按哪个(2023年最新分享)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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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工资和合同不符社保按哪个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不一样

关于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的问题,如果劳动者认为单位此举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来要求重签合同和补缴社保。如果劳动者认可此劳动合同,一旦出现双方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此时采用的工资标准一般是按实发工资核算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45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社保按基本工资算还是实际工资

一、社保基数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社保缴费基数是按应发工资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十一》规定,缴费基数是本人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实发工资是扣除社保和个人所得税之后的工资;

因此一般是根据应发工资做基数的。

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你的汇总薪资,没扣除你月应缴杂项的薪资;对应的应该有实发工资,就是扣除了你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

实发工资:就是根据每个人的岗位工资,结合其考勤、业绩等等表现,计算出应付工资,然后从应付工资中扣除应扣款县,包括扣减五险一金等,再扣除个税后,计算出应当发放给个人的实际工资金额。这就是实发工资。

二、社保的缴费基数和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处理

公司拖欠工资,欠缴社保,不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均可依此提出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发放工资,补缴社保,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如果仲裁后,公司坚持说没钱不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基数是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缴费基数是以职工本人工资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知识拓展: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缴费基数的规定:

1、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2、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经批准请长假的职工,保留工资关系的,以脱产或请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4、单位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职工,按本人出境(国)上年在本单位领取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次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本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5、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6、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关于实际薪酬与劳动合同薪酬、社保问题。

1.你的叙说有点混乱,如果劳动合同为1100,则公司缴纳的社保不可能是110的,因为公司缴纳的部分肯定不止10%。而你还括号补充是含公司和个人部分。这就更不可能了。然后说每月公司扣除你110元社保,后面又说实际沟口你150元。那到底扣除了多少?

2.不管你的问题,公司一般是要按照你的工资性收入的平均数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一般是每年7月调整一次,把去年7月到今年6月的共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数作为基数。如果你的工资收入和合同不符,应该按实际工资所得作为基数。

3.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实际收入的工资单,银行流水账等,然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实际工资收入补缴社保,但同时,你也要补足个人应缴纳部分。也可和公司协商,让他把不足部分现金赔偿给你。

给员工交社保的基数和劳动合同里写的基本工资不一样可以吗?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不可以,规避法律风险的办法就是应该足额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比例缴纳养老基本保险费,并记入养老基本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比例缴纳养老基本保险费,并记入个人账户。所以企业社保缴费基数要和工资一致。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赔偿经济损失。首先,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对社保缴费基数有异议的;应通过行政途径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此类事由不能成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理由。其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最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追求公平,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其基本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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