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参保单位2023年新招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42

  青岛市参保单位2022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22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以起薪当月的工资暂按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22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起薪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满月的,应当折算成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注:在未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按照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底封顶,即3746元至18726元之间核定缴费基数。


  拓展阅读》》》


  申报时间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月15日。


  青岛市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告


  根据山东省《关于《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告》等有关要求,经市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分类行业基准费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法规的行业分类,一类至八类分别按照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0.1%、0.2%、0.35%、0.45%、0.55%、0.65%、0.8%、0.95%执行。今后我国有新规的,按我国新的法规执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