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是需要以下的手续和资料才能申请: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等。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参合证(卡)原件;
3、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4、费用清单,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7、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标准
1、起付线: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分段报销比例为40-80%,各县(市)可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及大病保险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具体金额由各县(市)确定。
2、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计算公式:
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参合患者住院及特慢病门诊费用-不合规医疗费用-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原新农合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可以单次住院计算,也可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累加计算。
按病种付费病种住院患者,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实际住院医药费用-患者自付费用。
3、封顶费:根据合作医疗年度基金承受能力,大病保险年度内封顶线由各县(市)视基金承受能力情况确定,下年度可以根据报销和资金情况适当调整。
三、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1、一般情况下,无需垫付医疗费: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省外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社保卡就医,可以即时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应由大病医疗保险赔付的医疗费用,将由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服务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参保人无需“跑腿、垫支”。
2、无法即时刷卡结算,可以先垫付医疗费:如果有符合医保支付规定但无法即时刷卡结算的情况,参保人先以现金垫付属于大病医疗保险赔付的医疗费用,再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有时间限制。如是无法即时刷卡结算进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需手工办理报销的,切记要在报销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到经办部门核销,逾期经办部门就不给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