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45
网友咨询:
李先生一直在公司从事绘图设计的工作。前一段时间,李先生和同事忙着赶一项工程,接连熬了两个通宵。随后一早,他又因数据问题必须要去操作间核查,结果被地上堆放的样品绊倒,撞到了机器上,正在运转的机器将其一只手指压伤。
“我是干绘图的,就靠手操作了,现在手指压伤,估计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工作,可公司却先自作主张给我做了‘轻伤’鉴定。”李先生称,公司并没有立即给他申请工伤,他想知道工伤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如果走工伤程序多久才能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分析解答: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以申请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申报工伤需要先提交相关材料;按规定交纳鉴定费;按规定时间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凭鉴定结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自收到单位和个人有关职工工伤评残以及因病或非因病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材料之日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