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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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包工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包工头受伤后能否认定工伤,要看包工头是否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工头受伤是否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首先,法律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员工遭到工作事故伤害;


  2、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所以,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时具备以上的条件的话,那么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


  其次,公司尚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会受理。


  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些刚进去的,公司可能不会立即购买工伤保险。并且,实践中,有些公司担心员工在试用期间离职,所以会只购买商业保险等。


  不过,不管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购买工伤保险,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满足以上条件的,就可以去做工伤认定。


  最后,在试用期间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难以直接证明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


  1、工资卡、工资条;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证件;


  4、员工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5、公司的考勤记录;


  6、其他同事的证言;


  7、向公司报销费用的单据;


  8、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9、信用卡邮寄地址为该公司的账单;


  10、公司的“员工入职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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