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未生效能否申请工伤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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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未生效能否申请工伤
不能。但劳动合同已生效,同时是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是可以鉴定为工伤的,这和工伤保险是否生效无关。工伤保险未生效的情况下,应由工伤保险报销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一个多月还没有下来是否合法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如果没有法定事由超过规定时限未作出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由此可以看出,一个月为得到认定结果可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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