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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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鞍山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柜台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网上申请提取不限时间段。
二、马鞍山公积金提取资料(购买一手房)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购房合同(不须提供复印件)
4、不低于30%预交房款的银行交款凭证或购房发票
5、本人储蓄存折(有结算账户功能的存折)
注:代办人需要另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提取本人与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
三、马鞍山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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