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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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1、申请材料完整;
2、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3、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4、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邢台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死亡证明(职工死亡);
7.公安部门证明/其它相关证明(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民政部门/相关部门证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11.《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旧伤复发确认文件(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
12.事故责任认定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邢台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向社保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则受理;
3.受理资料后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4.根据调查情况作出认定结论;
5.将认定结论送至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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