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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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条件
社保和公积金是咱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毕竟和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1994年,这种模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住房公积金的正式建立。在此基础上,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了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持续探索,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等方式,支持缴存者购房安居。
大部分职工在职期间,单位都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住积金的最大的用途就是住房用途,大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还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买房、租房等,住房公积金账户归缴存者个人所有,如果平时使用公积金比较少,公积金账户余额就会闲置。
如果公司给你缴纳了公积金的话
情况会大不一样哟
因为咱们的公积金可以用来帮我们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并支付房租
具体怎么操作?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包括装修)
提取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2.身份证明;
3.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关联卡;
5.按不同性质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建房款发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费用发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证书、房屋危险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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