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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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的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前往办事处申请


  2、办事处前台人员受理初审


  3、办事处复核


  4、信贷部审批


  5、完成抵押、拨款


  三、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的条件


  1、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异地缴存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所购房屋楼盘,开发企业已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


  3、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在6个月内。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及担保(含商贷、网贷、贷记卡)。


  5、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近3年内无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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