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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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一路飙升,住房公积金似乎已经成为有偿还能力的年轻人买房的首选。各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不尽相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有哪些?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规定的提取额度是多少?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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